含义:
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,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,又称不自主婚,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,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,应当严格禁止。
包办婚姻是在1931年12月颁布的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》中废除的。
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,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,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,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为夫妻的,而是由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,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。它是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,以门当户对为基础,以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为条件和途径,而婚姻当事人间往往缺乏感情。